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无为县政府办法制办拟在全县基层公开择优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名, (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遴选范围对象 遴选对象为无为县乡镇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已登记备案的一般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2、公务员登记备案后所参加的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人员、2015年以来录用在乡镇公务员岗位上未满服务期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