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见《肥东县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 5、30周岁以下为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本县在编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