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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阜阳太和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6-09-13 11:4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参照《阜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参照《阜阳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县直机关文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的单位、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科员级公务员15名(详见附表)。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

  2.全市省委组织部2014年度及以前选调生(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19日之后出生);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身体健康;

  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各选调职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及其他选调条件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2016年太和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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