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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六安市机关保卫处公开招聘安保人员公告

时间:2016-12-05 11:0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因工作需要,根据六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办发〔2013〕12号),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六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办发〔2013〕12号),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六编办〔2013〕35号),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人员招聘及劳动合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1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六安市委市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处公开招聘员额内管理聘用安保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市档案馆保安(本岗位适应男性);

  (二)岗位职责:负责市档案馆安全保卫及展厅秩序维护;

  (三)招聘人数:安保人员14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市(含各县区)范围内招录(不提供食宿);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高1.65米以上,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18-45周岁( 1971年12月5日以后,1998年12月5日以前出生)

  (五)退伍军人和有保安员证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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