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充实我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根据《宿州市埇桥区国有企业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埇桥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埇桥区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大厅(招聘窗口) 详细地址:磬云路与纺织路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南(鹏程小区北大门东100米路南) 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埇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4.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为确保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资格审查从报名时间开始,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1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29日在报名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一张卷子)。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主要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