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其中:退伍军人70名,社会人员男性15名、女性1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