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教师有序流动,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缓解市直及三个办事处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状况,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1号)、《界首市关于规范教师工作调动有关问题的规定》、《界首市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三年(2015-2017)提升计划》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2、坚持空编空岗、人岗相适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原则。 4、坚持有利于调动农村教师积极性的原则。 二、选调学校及岗位 市直及三个办事处部分学校初中学科岗位42名,小学学科岗位78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学历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小学岗位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教龄及职称要求 (1)教龄要求:须在界首市公办非市直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满6年(2010年3月1日前,以本人档案为准)。 (2)职称要求:在界首市范围内聘任为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3、报考岗位要求 以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和相应聘任证记载的学段、学科为准,报考相对应的学段及学科岗位,不得混岗报名(取得两个不同学段专业技术资格并被聘任的,以2014年7月以来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准)。 4、优惠政策 为鼓励先进,本次选调设笔试加分(仅限于教育教学方面,非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个人参与的不作依据)。具体为:国家级表彰5分,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4分,省教育厅或阜阳市委、市政府表彰3分,阜阳教育局或界首市委、市政府表彰2分(以上均以奖励证书或文件的落款单位为准)。 以单项最高分计入笔试成绩,不累计加分。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立案尚未结案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2010年以来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举报查证属实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