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要求 1、教师选调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开展。 2、选调工作应坚持信息公开,严明工作纪律。对教师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坚决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3、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调动手续办理之前,仍要积极工作,消极怠工或有违规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 到选调单位工作1年内,有违规行为或有反映不胜任教育教学岗位或违反师风师德被举报查证属实的,退回原单位;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教师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界首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抽调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市组织、人社、教育、编制、监察、财政等部门按中考规格组织实施,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558-4885652 4888586 4812725 。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界首市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设置表 附件2:界首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界首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