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中德科教和人文交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紧缺(德语小语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条件 合肥学院2017年引进31名海内外高层次、紧缺(德语小语种)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学院2017年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紧缺(德语小语种)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引进对象为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高校系列教授和德语小语种硕士学位研究生。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名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