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九、递补 面试、体检、考察和签订聘用合同阶段因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和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合成总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经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金寨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由金寨县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2个月)。签订合同时,受聘人须提供本人完整档案(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证原件),档案不全或无法提供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及国发[2015]2号、国办发[2015]3号文件,关于推进各级公立医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落实相关待遇。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执行,在工资福利、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与在编在岗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经考核能胜任所聘岗位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所聘岗位的,以及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十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金寨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金寨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请登陆“金寨县人民医院网站”查询。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64-7067353、13956120299 监督电话:0564-7053907 附:1、《2017年金寨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2、《2017年金寨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金寨县人民医院 2017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