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霍山县库区水上综合管理执法工作的需要,经县长办公会议批准,霍山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规范操作。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县公安局、县库区水上综合管理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指导,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的辅警安排到水上派出所工作,招聘计划 5名。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本县户籍且在本县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至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7年6月30日),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男性,净身高1.68米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不适合担任辅警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