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7年2月17日在艾瑞指南网、天长市政府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3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报名地点:天长市公安局辅警办公室(天康大道公安大楼北楼四楼432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7624617)。 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此外,退伍军人和有专业特长的应聘人员需出示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公安局研究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进入面试的每人缴纳面试费用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7年3月9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0:30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天长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政府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男子:1000米,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内容:从考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合成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政府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及合成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政审和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工作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标准,由市公安局派出专人组织实施。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政审或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政审和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长市政府网、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天长市纪委信访室0550-7770000,天长市公安局纪委0550-7624606)。 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天长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天长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7年天长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公安局 2017年2月1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