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巢湖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巢湖市职业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巢湖市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含巢湖市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