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共15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3月1日开始计算。即 30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的高校2017年7月底未毕业的在校学生和研究生; (五)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