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颍东区2017年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安徽省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详见附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安徽省各级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3、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2年及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近2年年度考核(2015年、2016年)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