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信访需要,推行阳光信访,依法、便捷维护信访群众的切身利益,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我县2004年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公开招聘编外信访信息录入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以岗择人,岗责一致。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信访信息录入员38名。其中:城关镇、立仓镇、乐土镇、楚村镇各3名,其余乡镇各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三)服从信访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同时,接受乡镇(街道)的管理; (四)遵守法律法规和信访部门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职责、接受保密监督; (五)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聘用须服从分配,否则予以辞退;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经政府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曾因违反公益岗、协管员、辅警等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参加非法组织的; 9、分流人员已编外聘用的、因违规违纪被辞退的; 10、其他不适合报考信访信息录入工作的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