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办发〔2016〕40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淮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本次计划招聘购买服务岗位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服务岗位数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公告要求的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