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如不组织体检,须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内市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岗位的,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选名单由招聘单位分别报市人社局审核,并在淮南人事考试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所称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主要用于解决特定时期用人需求,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任务结束即解聘。 服务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由招聘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商确定。服务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工资(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淮人社发〔2014〕58号)规定的标准。 九、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公告于4月8日在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gov.cn)、艾瑞指南网(www.arzn.com)等媒体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淮南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政策咨询: 0554-6678292 (二)考务和技术咨询:0554-6678516 (三)监督举报: 0554-6678153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4月11日-4月14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8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