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医字〔2017〕9号 为补充工作人员,经县政府同意,2017年全椒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劳动合同制管理)。为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全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招聘工作,县卫计、人社、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县保密局负责招聘的保密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17年全椒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86年 5月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有过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