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改革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经中共舒城县委、县政府批准,2017年舒城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舒城县人民法院负责组织,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舒城县纪委、监察局监督。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录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相关招聘信息都将陆续通过舒城县人民法院网(www.scfy.gov.cn)、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shucheng.gov.cn)、艾瑞指南网(www.arzn.com)向社会发布,不另行通知。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计划共20名。其中,书记员A岗(男性)10名、书记员B岗(女性)10名。新招聘的书记员主要分配到舒城县人民法院机关业务庭和五个基层法庭,从事庭审记录、卷宗装订、扫描等审判辅助性工作。 四、招聘条件 ㈠聘用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责任心; 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 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4日至1999年5月4日期间出生)。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⒉现役军人; 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⒋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⒌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