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每月1200元,高危补助每月700元,执勤补助每月200元,绩效奖金每月500元,等级工资和工龄工资按照分级定档和工作年限确定。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0日8:00至2017年4月26日17:00 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县消防大队二楼中队部 联系电话:0554—4108536 联系人:廖队长 县消防大队将逐一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测试环节。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本人红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证书; 4、有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 5、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测试时间:2017年4月27日 测试地点:县消防大队操场 测试内容及标准:主要测试1500米、100米、仰卧起坐、俯卧撑。标准为1500米7分钟及格;100米17秒及格;仰卧起坐和俯卧撑50个/2分钟及格。 参加测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 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到县消防大队指定的公立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政审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消防部队退役人员优先参加政审,其他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剩余岗位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政审工作由县消防大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寿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为封闭式集训管理,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招收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工资按现在职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寿县消防大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集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本公告由寿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