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根据《铜陵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铜人社〔2014〕91号)等规定,现就铜陵市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外,下同)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省以上垂直管理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与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具备行业资格准入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7月31日); (3)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符合选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6)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