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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铜陵市义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04-21 20:3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经区政府研究,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2017年铜陵市义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经区政府研究,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2017年铜陵市义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79名,其中:区直部门、乡镇所属事业单位52名,幼儿园8名,卫计系统19名(详见《义安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统筹安排 2名招聘岗位,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17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服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

  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第38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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