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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庆宿松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05-25 00:1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宿松县卫生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宿松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宿松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4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17年宿松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章》(附件1)。

  本公告将在宿松县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jw.susong.gov.cn/index_jhsy.aspx)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hsspta.gov.cn:8081/)、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站发布。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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