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淮南市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和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司法辅助人员和专职消防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统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公安机关辅警和专职消防员 计划共招聘115名辅警和75名专职消防员。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公开招聘辅警和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 (二)法院司法辅助人员 计划共招聘50名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2《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 计划共招聘30名司法辅助人员,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3《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辅警招聘条件 1.志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4.须具有本市户籍(含寿县、凤台县),除110指挥中心接警员外,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 5.110指挥中心接警员,须具有本市户籍(含寿县、凤台县),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能适应24小时轮班制。年龄在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为“1977年12月31日至1987年12月31日”; 6.报考警犬专业人员,须热爱警犬工作,具有犬类工作经历,有相关资格证书,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二)专职消防员招聘条件 1.从事消防战备执勤、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本市户籍(含寿县、凤台县),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 优秀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 5.拥有B照驾驶证者优先招录(需驾驶消防车)。 (三)法院、检察院招聘条件 1.本市户籍(含寿县、凤台县),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现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