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信访工作,根据省信访局《关于解决基层信访信息录入人员不足问题的通知》(皖信明电[2017]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基层信访信息录入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 二、招聘数量 全县共计招聘21名基层信访信息录入人员,分别安排到各乡镇从事信访信息录入工作。其中:梅城、源潭、王河、黄铺、余丼等5个镇各安排2名,其余乡镇各1名。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潜山籍,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大专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为“1981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服从信访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同时接受所在乡镇的管理; 4、遵守法律法规和信访部门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职责、接受保密监督。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二楼(梅城镇潜阳大道舒州逸夫小学正对面)。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 (2)《资格审查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及4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 (3)已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者,需提供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承诺书”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实际情况。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6)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每科45元)。 (二)笔试 笔试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政治、法律、人文,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将在潜山县政府网、潜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布。 考生于2017年7月20日-21日工作时间内凭交费收据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者优先;若均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仍然出现并列,加面试后确定。 如面试,其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1、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心理健康、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等网站公示七天。 五、管理和待遇 1、此次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畴),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乡镇使用”的管理模式。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待遇:其工资待遇比照潜山县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拨付给县信访局,县信访局按月向县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县信访局会同所在乡镇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六、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陆续在潜山县政府网、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 0556—8958725(县信访局) 考务咨询电话: 0556—8958799(县考培中心) 监督电话: 0556—8933187(县监察局) 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潜山县委、潜山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7年7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