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区招商引资人才力量,加快我区经济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烈山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办公室工作人员7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烈山区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办公室(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二、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全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及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除外)。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 (二)年龄42周岁以下,为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原烈山区老法院)。 2、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组织推荐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网下载);(2)网上报名。按照报名要求,将个人资料、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发送到邮箱:454992869@qq.com。根据选聘岗位和报名条件,对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上者(含75分)列入考察范围,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等额时,以实际入围人数进行考察。如果最后一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则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通过考察的方式择优确定选聘人员。 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本人不适合选聘岗位工作要求的,则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聘用 经公示,岗位仍有空缺的不再补选,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予以聘用,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 0561-4685853、4685593 烈山区人社局 0561-4087007 烈山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监督举报电话:0561-4685110 烈山区政府网址:http://www.lieshan.gov.cn/ 附件: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