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会议同意,东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其中县招办2名,电教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 3、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调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现任或曾任管理岗位职务的工作人员(含局机关上挂从事管理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4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应具有编制内五年(含试用期)以上连续工作经历,即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因参与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受查处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的有关信息将通过东至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20。 3、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所需提供以下材料:(1)《2017年东至县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所在单位介绍信;(5)近期3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5)经教育局审核的任职文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14:30-17:00,地点在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尧城路27号),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两科,满分各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教育法律法规主要内容是国家教育政策法规。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11日8:00-9:30考《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考《教育法律法规》;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0.3+《教育法律法规》×0.7 (四)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教育法律法规高者优先,若再相同,以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优秀多者优先,若再相同由组织考察确定人选。拟选调人员高分优先选岗。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东至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2017年8月办理调动手续。自愿放弃选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递补一次。 五、有关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东至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0566-7026920 县人社局:0566-7016873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7026620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教育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2017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