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省地质调查院、省勘查技术院2017年面向社会共引进2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选拔优秀人才,为我省地勘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指导下,由省地质调查院、省勘查技术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 ![]()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招聘岗位中的条件外,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9月2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