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度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隶属于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专科学校,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高校。 学校设有8个系部、21个专业,面向全国10多个省份招生。医学检验技术、医疗电子工程专业获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护理专业被评为省级高职高专教育教改示范专业,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制药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眼视光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保险、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助产、预防医学等13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 办学宗旨:为学生铺设成才之路,为家庭点燃希望之光,为行业培养适宜人才,为社会造就健康卫士;校训:厚德精医、博学笃行。 二、招聘计划(见下表)
三、招聘条件说明:招聘计划表中“45周岁以下”为“1971年10月17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