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扶贫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总体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村(社区)扶贫专干10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二)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四)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基层公益性岗位、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优先; (七)有从事扶贫工作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与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分为初审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四个步骤进行。 (一)初审报名(2018年2月27日-3月7日) 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四张,并填写《八里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镇政府党政办报名,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党在基层的政策法律知识,计算机操作知识及文字写作等,按百分制进行闭卷测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进行加权合成,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足招聘名额为拟聘人员,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三)体检考察公示 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历史、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及体检。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参试人员中按综合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公示。 (四)聘用 扶贫专干实行镇聘村用,由镇党委研究将录用人员分别安排到各村(社区)。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与镇政府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两年,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续聘。 四、工作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试用合格后签订合同,每月基础工资不低于2000元,并予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绩效奖励。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及联系电话:0558——4584604(党政办) 特此公告 中共八里河镇委 八里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