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提高基层工作的总体水平,推进扶贫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公开招聘闫庄村扶贫专干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程序 招聘录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由镇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南照镇户籍或长期在南照镇居住;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工作; (三)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五)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村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定向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近期1寸免冠近照4张。报名现场交证书材料复印件(A4规格),并审核原件。 报名地点:南照镇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 五、考试时间 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笔试成绩分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公示3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务合同,聘期3年,考核优秀的可以续聘。 七、工资待遇 每月底薪工资1800元,有相应的绩效工资和养老保险。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及联系电话:0558—4136001(党政办) 13965596393(王静雅) 南照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