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定远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考试、专项技能测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15名。其中,司法警察辅助岗位5名(限男性),书记员辅助岗位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得聘用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要求 (1)报考书记员辅助岗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9年6月22日—1987年6月22日期间出生,下同);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2)报考司法警察辅助岗位条件 报考司法警察辅助岗位的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年龄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1999年6月22日—1992年6月22日期间出生),限男性报考,身高不低于170cm,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1、招聘公告于6月13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定远县人民法院网站统一发布。 2、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定远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县法院办公楼5楼507室)。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6日(双休日正常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注:正式聘用前仍未提供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2)。缴纳笔试费用每人45元(皖价费字【2009】118号)。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凡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准考证于2018年7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