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无为县蜀山镇人民政府委托,面向蜀山镇公开选聘行政执法(城管)人员,主要从事文明创建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面向蜀山本地居民(本人或配偶为蜀山户籍)统一招考。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良好。 2、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为人处事公道正派,热爱城管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 3、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奉献精神强。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50周岁左右。男性,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优先录用人员 转业退伍军人优先。 二、选拔人数 新招行政执法人员3名,按选拔人数1:2的比例进行,若达不到考试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招考选拔。同时建立后备人才储备库,将此次选拔未录用的考生纳入后备人才库储备,对岗位出现空缺且工作急需的,可在人才储备库中择扰选用。 三、选拔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及政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18年10月7日截止。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无城大十字街老庙黄金二楼(金鼎公司招聘报名处),联系人刘晓君,联系电话15391945599或蜀山镇宣统室,联系人周菊芬,联系电话18325337416。 (四)报名材料: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配偶为蜀山户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经现场初审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若政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确定的行政执法人选在蜀山镇公开栏、先锋网站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选拔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按规定程序办理。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每月给予2000元误工补贴。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行政执法人员为我公司劳务派遣,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400元;均购买五险,另根据每月县、镇组织的文明创建考核得分情况,镇政府视情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定。 被录用的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九、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8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