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8年度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卫生计生系统27名、其他事业单位65名。招聘公告同时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wh.hrss.gov.cn)、中国南陵网(www.nlx.gov.cn)、南陵先锋网(nl.ahxf.gov.cn)统一发布。 从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中安排2名招聘计划,专门定向招聘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且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的人员。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8年南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报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