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工会《关于选聘部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充实市辖区工会工作的通知》(皖工总〔2015〕59号)精神,结合我会实际,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地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有基层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社会活动、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四)勤奋敬业,创新务实,作风民主;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 (五)有企业管理、党务和工会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及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