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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芜湖市总工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2)

时间:2015-10-29 14:1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公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公告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共计3名(详见附件1《2015年芜湖市总工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芜湖市职工服务中心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市总工会审查确认后统一组织笔试工作。笔试后各选聘工作环节(步骤),由市总工会按规定组织实施(详情见市总工会网站)。

  (一)报名

  市总工会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日至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在芜湖市职工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文化路34号〔原水利局1楼〕,联系电话:12351,3877632)。

  2、报名有关事宜。

  (1)报考人员按选聘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 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如实填写《芜湖市总工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登记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以及曾经所在基层单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选聘人员素质,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的职位将取消选聘职位。被取消选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4日9: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于11月5-6日凭身份证到芜湖市职工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工会基本知识》与《申论》(满分为100分)。

  《工会基本知识》和《申论》按5:5比例构成。

  为确保选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工会基本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法及工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申论》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应具备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1、笔试时间:2015年11月8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芜湖市总工会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职位数按3:1的比例,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于11月11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芜湖市职工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总工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心理素质以及仪表举止等。

  面试设考官组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过后综合评定并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职位选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日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如面试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芜湖市总工会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选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最终由市总工会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市总工会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时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三人及以上组成,全面、客观、公正写出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与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面试、复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总工会在市总工会网站公示7天,公示七天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履行聘用手续,安排上岗。

  根据省总文件规定,选聘人员由市总工会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以市总工会管理为主,具体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委托有关区工会进行管理。

  有关区工会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市总工会会同有关区工会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适当给予奖励,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对连续2年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选聘人员,将参照机关人员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七)工资待遇

  一经聘用,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2300元左右/月,并由所在区工会购买社会保险。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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