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面向全市招聘治安协警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治安协警人员50名。 二、资格条件 1、 本市户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20周岁以上(1975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男性,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警察、警官、军事和政法等院校或其他院校法律专业应历届毕业生优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顾全大局。 3、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在1.0以上,能胜任现聘岗位工作。 4、符合上述条件,对具备计算机操作、汽车驾驶等特殊技能、中共党员、本区失地农民、城市低保户,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聘用: (1)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受司法机关或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正在调查,尚未有定论的。 三、工资待遇和分配 本次招聘治安协警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试用期满后,一年一签聘用合同,实行淘汰机制。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考核工资500元,统一配发制服,五金和制服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人员分配:协警主要安排在淮上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刑警队。 经招聘录用后在适当时候人事关系将由淮上区政府委托社会人力资源公司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