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由合肥市委党校统一命题,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5位专家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试讲分值(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当场宣布,试讲分值在合肥市委党校网站(www.hfdx.gov.cn)公示一周。专家评委由合肥市委党校专家和外请专家组成,其中合肥市委党校专家评委不超过3人。 专业测试分值占综合分值50%。 试讲的题目、具体要求及试讲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科研评价 科研评价以个人提供的学术论文或主持、参与研究课题的质量、规格、数量为准,采取百分制打分,由7名专家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5位专家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科研评价分值(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科研评价分值在合肥市委党校网站公示一周。专家评委由合肥市委党校专家和外请专家组成,其中合肥市委党校专家评委不超过3人。 科研评价分值占综合成绩50%。 六、综合成绩 以专业测试分值和科研评价的分值,按上述规定比例形成综合分值,即为综合成绩(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科研评价分值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75分,对综合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1:1参加考察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皖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由市委党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等人员组成3人以上考察小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及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3.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两次。 八、公示、签约聘用 1.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合肥市委党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报市编制、人社部门核准并办理批复手续。 2. 拟聘人员为事业身份,实行编制内聘用。 3.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否则,不予聘用。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和科研评价及有关工作在市人社的指导下,由中共合肥市委党校组织实施,市纪检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表1.《中共合肥市委党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及条件汇总表》 参下附件 下载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 2015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