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正常上下班时间)。 2.采取现场报名,考生携带本人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退伍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肥西县城管局三楼会议室(巢湖西路老县委党校院内)。 3.报名时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肥西县城管局2015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二)》。 4.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相比低于2:1,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5.报考者根据网上通知时间到肥西县城管局三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三)确定初选人员: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的以面试分为准)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名单在肥西县城管局、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肥西县城管局、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六)如有弄虚作假的,经举报查实,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 (七)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肥西县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人均工资约2000元/月,另视岗位表现和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800-1000元/月,依照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配发城管制式服装。 六、其他 (一)建立考生成绩档案。参加完笔试、面试的所有考生均登记造册。 (二)咨询电话:0551-68859502(县城管局) 考务咨询: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监察局)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肥西县城管局负责解释。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