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一线警力,经研究决定,开展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宣城市公安局基层一线所队科员及以下职位人民警察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具体职位要求见选调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管理机关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人民警察(不包括森林、交通、铁路、民航等行业公安机关及司法警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正式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且201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公务员录用任职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监狱、戒毒机关调入的还应当符合公安部、省公安厅录用有关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违规、违纪受过处理的; 4.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