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2名。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招聘采取考试(面、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与考察、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县纪委、监察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新闻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五官端正,气质较好; 3、有较好的语言文字水平,音色纯正,并持有普通话测试一级乙等以上证书; 4、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5、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三、报名 报考人员在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到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559-6513244)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需填写《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后,一式二份),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并真实无误。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入围笔试人员缴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在入围参加笔试前五天,到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本次招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