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签约聘用 通过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拟聘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编内聘用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和考试等信息,请考生登陆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查阅。歙县公招办电话:0559-6513244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