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庐阳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我区中小学师资力量,2016年庐阳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54名优秀中小学教师(庐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不得报考),现就选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选聘条件 (一)资质条件 1.报考非体育学科岗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1)中小学特级教师。 (2)省级及以上教坛新星。 (3)地市级教坛新星或学科带头人。 (4)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5)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6)教育类博士。 2. 体育学科报名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选聘的教师,需获得相应项目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2)获本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且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得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荣誉达两次的教练员。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 选聘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 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三、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共54名,其中初中7名,小学47名。具体岗位及学科见《庐阳区2016年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岗位分配表》(见附件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