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3日- 5月6日、5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合肥市濉溪路295号,庐阳区教育体育局三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简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及《庐阳区2016年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一式两份,见附件2)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在职在编(含占编聘用)人员还需提供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学科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2. 资格审查。报名同时,由区人社局、教体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庐阳区教体局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2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选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三)确定初选人员 1.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 初选人员名单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庐阳区教体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 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庐阳区人社局、编办、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2. 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 3.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 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庐阳区教体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