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队伍的满意度,缓解当前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公安辅警(其中男性74人,女性6人),具体情况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满18-35周岁(1998年5月16日至1981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5、户籍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不能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