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医院发展,配合新区建设需求,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我院临聘人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 第一起点学历须为国家统招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 报考人员年龄须小于30周岁,即指“1986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④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⑥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⑦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