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待遇 进院工作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按当年阜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参照现有财务、药剂临聘人员待遇,执行各岗位的协议工资;奖金以同等岗位窗口人员平均奖的50%起计;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医院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考试制度执行,加强领导和监督力度,对报考人员加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不得作弊、不得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一经查处,当场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录用的人员被举报并经查实有替考行为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凡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和除名处理的人员终身不得到我院应聘。 六、特别说明 我院自主招聘合同制临聘人员进院工作后,临聘人员身份、工作岗位不作任何改变。 本公告由阜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阜阳市人民医院考试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阜阳市人民医院 2016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