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监察部门和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督查和指导。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繁昌县委组织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垂询电话:0553-7872542(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0553-7916912(县卫计委人事监察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3-7865005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