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选调职位数,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结束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职位依次等额递补。 六、调动 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七、有关要求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本次选调区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8537121 举报电话:8500109 附: 2、报名表.doc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黄山区监察局 2016年9月9日 (责任编辑:admin) |